好啦!
又是突然的半夜有感而發。
最近這一個禮拜來,一直有上PTT看鄉民八卦的習慣,
這個習慣開始也是因為某天在FB看到某人PO了篇PTT的八卦開始。
就在今晚,
又看到了一個八卦,
內容大概就是某A把自己的食記PO在高雄版上,
然後就被某B抓包說某A拍的照片跟店家粉絲專頁上的照片一樣,
然後某A就被懷疑是店家自己PO文打廣告。
嗯,這情節跟我前幾個禮拜遇到的事情有點類似。
不過啊,
去看了某A的BLOG,發現裡面有只有這一篇食記,
所以看來的確是店家廣告文無誤。
而我遇到的事情,
則是店家請來幫他們經營粉絲專頁的寫手偷了我拍的照片拿去PO在店家粉絲專頁上。
(笑)上一句寫的勒勒長會不會有點看不懂?
簡單的說,
就是有間店家,自己的粉絲專頁不是自己經營寫文章PO照片,
而是請來專門幫忙店家經營粉絲專頁的打手(寫手?),
然後這位寫手就直接從網路上偷他看得順眼的食記照片,
把照片上的LOGO拿掉並PO在店家的粉絲專頁上,
假裝是自己店家拍的。
而我會發現這件事情,
也是某天晚上很無聊在等一位朋友回訊給我時,
就開始刷FB時才不小心看到的。
然後看到一連三張照片,怎麼感覺都那麼熟悉?
嚇了一跳後直接彈起開了電腦比對自己拍的照片,
才證實是粉絲專頁偷我的照片無誤。
近期火爆脾氣已經改了很多的我,
當下並沒有生氣,只覺得淡淡的悲傷,
於是寫了封私信告訴店家我的心情。
而店家直接請經營粉絲專頁的那位寫手跟我溝通,
當時我是覺得照片沒下架也無所謂,
只是想要有聲『抱歉』而已。
然而我實在看不懂那位寫手跟我說的字句,
翻譯過來應該是他也覺得很抱歉,
所以以後會幫我把我其它的文章分享在他另外有經營的兩個粉絲專頁上,
且以後說有店家試吃一定都會找我。
嗯,這是什麼鬼?
感覺好像我變成要去討免費吃免費分享的鬼。
好吧!那就算了,反正我覺得店家有表示到道歉的意思。
(我近期脾氣真的收斂很多)
然後啊,
事情應該在這邊告一段落,
可是我越想越不對,
因為!我在部落格這一塊又不紅!
在高雄又不紅!
憑什麼偷我的照片不偷我另外一個很紅部落格朋友的照片!!
憑著柯南及金田一的精神繼續在粉絲專頁上搜尋比對,
嘿嘿,果然被我神搜出那個寫手也有偷我紅朋友的照片!
於是我立馬把這消息私訊給我紅朋友!!
然後,我朋友個性比我強硬,
一開口後,店家立刻撤走我的照片及我朋友的照片。
(感謝紅朋友出馬)
只是想來那位寫手也不知道到底哪幾張照片是偷的吧,
所以我的三張照片只有被撤走兩張,
但(再次強調)『最近脾氣很好的』我,
也不想再多追究了。
不過,
事隔幾天後,有天我閒來無事翻閱我自己的那第三本書時,
赫然發現,
店家沒下架的那張照片竟然在我的書裡面有出現!
欸欸欸,
那這可不行啊!
萬一我被某鄉民一比對(雖然我不紅不會有人那麼無聊去比對),
看到店家粉絲專頁上有這張照片,
然後被以為我的照片都是偷店家的那怎麼辦?
所以只好低聲下氣的請求店家幫我把那張照片撤掉,
幸好店家也很明理的幫我下了那張照片。
呼!真的鬆了一口氣。
結論:要爆別人前,凡事還是要先再三求證再爆,以免傷及無辜。
不過碰到盜照片的事情還是會令人生氣~真的很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