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必有因。
最近這幾天,我又糾結在我是不是『部落客』的這個問題上,
明明最早從2006年一路寫到2014年,都已經八年歲月,
但我還是一直覺得我應該不是部落客,
寫部落格只是單純記下日記、抒發心情而已。
為什麼最近又會開始想這件事?
原來,是因為在FB上看到以前認識的某位咩咩,
最近這些日子猛PO美食照片並寫上一兩句感想,
PO美食照片不打緊,她還說她離職之後要當個『專職部落客』。
呃,我實在不知道她是從哪裡有這種觀念,
當部落客可以賺錢?
對啦!如果妳人氣夠、夠紅、每日瀏覽率可以上千上萬,
而且懂得經營自己,
或許真的會有廠商或餐廳捧著銀子想請妳當專職寫手,
但是,妳也要有可以忍受可能大家一發現妳有收錢,
就再也不相信妳,或者是『人紅是非多』、開始會有許多人攻擊妳的情況產生。
我也必須誠實的說,
在我最窮困之時,我有接過一個收費的包裝食品試吃。
但老實說,我真的很後悔。
第一,廠商的規矩真的很多,寫完稿後需要審稿,
並且大幅修改並增加他們所要置入的文字。
第二,要求置頂三天,且一定要發佈在我所有的BLOG網頁及粉絲頁上,
並要求一年內不得下架。
第三,錢不是很多,大約一千初頭吧!
事後總覺得為了一千多元出賣自己,實在。。。
好吧!其實以上廠商的這些規矩,對很多人來說應該也不是什麼大規矩,
而一般來說,我也不會刪文的。
但是!
但是!!!
要知道我本性超級反骨啊!
你叫我一年內不要刪文?
嘿嘿,那我就一年後立馬刪文!
(撐到一年的當天,我真的立馬把文章變隱藏!另外一個不能刪文的網站則是大幅刪除文字。)
而且,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討厭人家指定我內文要怎麼寫怎麼寫!
所以老實說,我內心實在非常不爽!
而且我一直有種觀念,
那就是~既然廠商或店家會釋出試吃,
那一定是你對你們家產品餐點非常有信心!
既然非常有信心,那我一定會用比一般我自己自費還要更高標準去檢視,
所以我常常會不自覺的用非常嚴苛的態度去面對這些試吃品,
也難怪我會不自覺的樹立起越來越多敵人。
沒辦法,就算是試吃品,你要我違背自己的良心說好話,
這點我還是做不下去。
然而,你覺得我寫BLOG已經有八年多之久,
那期間應該是接到不少試吃,總是吃香喝辣過每一天吧?
沒有耶!
前面所說,我根本不覺得我是部落客,
寫部落格純粹只是想寫日記而已,
而且我一向很不會去尋找所謂的『蛛絲馬跡』,
我忘了我是寫到第幾年,
才跟當時同樣是奇摩部落格認識的好朋友布丁還小淇兒據報有『愛評網』這種東西,
然後大家一起加入愛評網,就為了免費的口碑券可以試吃餐廳或宅配商品。
然後我就一直滿足於此,神經大條的我也不知道,
原來世界上還有很多私底下運作的『給錢試吃然後寫文』這件事情。
而大家也知道我一直不是非常經營我的BLOG,
也一直不是很紅,所以當然也沒有廠商直接私底下來找我這種事。
接著,如果我很爛的記憶力沒錯的話,
應該是2013年年初在愛評網認識了另外一群好朋友,
而開始有了好幾個月的免費試吃宅配商品的機會。
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我才知道『哇!原來好多人都在接試吃!』!
(笑)我果然非常後知後覺、然後毫不關心我身邊發生的事情啊!
說好聽一點我是『單純』,真實的說我就是『笨蛋』啦。
然後這一波長時間跟朋友一起試吃,
一直維持到快2013年年底,我覺得『夠了,我實在沒時間花在這些試吃產品寫文上』為止。
或許有些沒在寫BLOG的朋友覺得,
有免費試吃產品很好啊!為什麼不要一直接?
因為,寫一篇文章並不像你們所想的那麼簡單,
不是像在FB上PO一張照片、寫一兩句感想,這樣而已。
我們從幫產品拍照、挑照片整理照片、再找資料、寫上感想…
一篇篇少則花上兩小時,多則四、五小時跑不掉,
如果工作繁忙時,還要花時間在這些試吃產品上,有時候真的覺得還蠻划不來。
(有時間我寧願拿去睡覺啊啊啊!)
再者,其實那段時間會一直想接試吃,
也是覺得想再藉著拍這些試吃產品磨練自己的拍照技巧,
畢竟可以有免費的東西讓我可以訓練自己,這不是一舉兩得?
寫了那麼多,實在是我很想告訴那位咩咩,
其實部落客不是妳想的那麼簡單的,
我也不知道妳哪來的勇氣會想說把部落客當成自己的職業?
而,雖然這位咩咩跟我不熟,
我也知道她不會來看我的BLOG,也不會知道我為了她寫了這篇文章,
但我還是想寫,因為這是糾結了我心中好幾天的問題啊。
再次重申:我真的不是部落客!
我甚至是個在餐廳拿起相機拍照都還會感到害羞的人!